常见问题

有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的《常见问题》

  • 南向通指内地合资格投资者可通过指定渠道,投资香港银行销售的合资格理财产品。
  • 客户须在有关的香港银行指定的内地伙伴银行设有一个有跨境汇款功能的银行账户(“汇款专户”),其香港银行则会为客户在香港开设有投资功能的大湾区跨境理财通南向通专户(“南向通专户”),并与其内地的汇款专户绑定, 形成“一对一”配对。
  • 其后,客户可通过在内地的汇款专户汇款到香港银行的南向通专户,并通过该南向通专户购买香港银行销售的合资格理财产品。
内地投资者须符合内地及香港的监管机构订明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 以个人名义作投资,不接受以联名形式或公司客户作投资;
  •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具有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户籍或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连续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5年;
  • 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验及符合最近3个月家庭金融净资产月末余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或者最近3个月家庭金融资产月末余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 经香港银行评估为不属于特别关顾客户。
所有开户都需要获得香港银行的审批。您可浏览香港金融管理局的网页了解更多资讯。
内地投资者可经内地伙伴银行以见证开户方式申请开立或亲身前往有关的香港银行申请开立。
可以,但您须提供汇款专户号码,供香港银行完成配对后,才能启动南向通专户。
  • 跨境理财通的跨境资金流动受总额度及个人额度限制,并以通过绑定汇款及南向通专户以形成资金闭环流动,确保资金只可用于投资合资格理财产品。因此,客户只能通过内地绑定的汇款专户进行跨境拨款丶收款丶及收取南向通下的投资回报。
  • 南向通专户的资金只能用作购买合资格的理财产品,或汇回汇款专户。
  • 除已绑定的汇款专户外,客户不得把南向通专户的资金转至其他账户(包括非香港的账户),不得从南向通专户提取现钞,不得把南向通专户的资产作质押丶杠杆丶保证等用途。
  • 南向通专户只能接收由汇款专户汇入的人民币款项,或向汇款专户汇出人民币款项;无论客户投资的理财产品结算货币为何,退出投资并把资金汇回汇款专户时,须把资金兑换回人民币。
  • 所有在汇款专户和南向通专户之间的跨境汇款,必须以人民币进行,即内地伙伴银行的汇款专户只能跨境汇出或接受人民币资金。
  • 香港银行会为客户提供外汇兑换服务,以购买港币和外币计价的合资格产品,客户也可以通过南向通专户直接投资离岸市场以人民币计价的合资格产品。
每名合资格南向通投资者,在任何时候只能开立一个汇款专户和一 个南向通专户。
  • 个人额度以净额计算。客户累计通过汇款专户净汇款至南向通专户的金额,在任何时候均不多于个人额度。
  • 每名投资者的个人额度为 100 万元人民币。
  • 南向通个人额度的使用量计算方式如下:
    南向通个人额度使用量 = 由内地汇至香港和澳门的资金总额 - 由香港和澳门汇至内地的资金总额。
    • 例子一:
      由内地汇至香港50万元人民币,再由香港汇至内地10万元人民币,个人额度使用量为40万元人民币,汇款额度余额为60万元人民币。
    • 例子二:
      由内地汇至香港50万元人民币,投资获利后由香港汇至内地60万元人民币,个人额度使用量为-10万元人民币,汇款额度余额为110万元人民币。
  • 如净汇入南向通专户的资金超出个人额度上限,香港银行可以拒绝接收款项,并通知内地伙伴银行,把整笔汇款原路退回汇款专户。
  • 另外,个人额度之使用亦受总额度影响,详见 8. 总额度。
  • 监管机构有机会不时更改有关个人额度的金额。
总额度指通过南向通由内地汇出至香港和澳门的资金总额。总额度以净额计算。累计通过南向通净流入至所有内地伙伴银行的资金,在任何时候不可多于总额度。
  • 南向通总额度暂定为 1,500 亿元人民币。
  • 客户需注意总额度的限制对客户可能的影响和相关风险,例如银行有可能会因总额度用罄而暂停处理某客户南向通相关的从内地汇至香港的汇款指示,由从香港汇返回内地的汇款及已汇款到南向通专户的投资指示则不受影响。
  • 监管机构有机会不时更改有关总额度的金额。
南向通下的理财产品包括
  • 投资产品(不包括通过香港交易所交易和交收的上市产品)
    “低” 风险至 “中” 风险及 “非复杂” 的产品
    (1) 在香港注册成立丶和经香港证监会认可的基金;
    (2) 债券
  • 存款
    人民币丶港元和外币存款,包括美元丶欧元丶英镑丶澳元丶新西兰元丶加拿大元丶瑞士法郎丶日圆及新加坡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