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匯報標準將於2017年1月1日在香港實施。該標準由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經合組織)發佈,參與的國家及地區同意據此互相交換金融賬戶資訊。根據該標準,本行須確定閣下的稅務常駐國家。如閣下的稅務常駐國家與香港簽訂了主管當局協議,本行必須向香港稅務局披露閣下的戶口資料。
有關共同匯報標準的其他詳情,可瀏覽香港稅務局及經合組織網站。香港稅務局: http://www.ird.gov.hk/chi/tax/dta_aeoi.htm經合組織: http://www.oecd.org/tax/automatic-exchange
為符合共同匯報標準,本行已完成若干準備工作,包括修訂資料政策通告及稅務要求通知。請按此查閱稅務要求通知的最新修訂版本,及按此查閱資料政策通告的最新修訂版本。
根據共同匯報標準,本行須識別閣下的稅務居留地。本行或須閣下填妥個人稅務居民身份自我證明表格以讓本行識別閣下的稅務居留地。
星展銀行(香港)有限公司DBS Bank (Hong Kong) Limited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