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銀行與客戶之間因銷售過程或處理產品而出現的合資格爭議(定義見金融糾紛調解中心與金融糾紛調解計劃相關的職權範圍),銀行將與客戶進行金融糾紛調解計劃程序;然而,涉及產品合約條款的任何爭議應由產品發行人與客戶直接解決。
星展銀行(香港)有限公司DBS Bank (Hong Kong) Limited201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