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選客戶尊享$800 COMPASS Dollar回贈」推廣之條款及細則:

  1. 「特選客戶尊享$800 COMPASS Dollar回贈」 (「本推廣」) 只適用於獲星展銀行(香港)有限公司(「銀行」)邀請之DBS COMPASS VISA主要持卡人(「特選持卡人」)參與。特選持卡人不得轉讓其參與資格予其他人士。特選持卡人必須以銀行所發出的宣傳品(「宣傳品」)上之指定之信用卡(「指定信用卡」)登記及參與本推廣。
  2. 簽賬期由2018年4月23日至2018年7月31日,首尾兩天包括在內 (「簽賬期」)。
  3. 特選持卡人如欲參與本推廣,須於2018年4月23日早上9時(香港時間)至2018年7月31日晚上11時59分(香港時間)(以銀行網頁系統為準)(「登記期」),透過網頁https://cards.dbs.com.hk 或DBS Omni手機應用程式按下述步驟完成登記程序:
    1. 成功登記DBS Omni帳戶(已有DBS Omni帳戶的特選持卡人可跳過步驟i,直接按下述步驟ii開始登記程序);
    2. 以指定信用卡成功登記參加本推廣,並須細閱及確認接受本推廣的條款及細則及按指示輸入所需資料。特選持卡人於成功登記後將獲發登記紀錄電郵及參考編號以供記錄及查詢之用。每張指定信用卡於登記期內只需登記一次。
  4. 若特選持卡人未能於登記期內完成登記或所提供的資料不正確,將不符合資格參與本推廣。於成功登記後,所有登記資料將不可取消或更改。
  5. 特選持卡人於簽賬期內以指定信用卡累積合資格簽賬(「合資格簽賬」,定義見下述第6條條款) 達至銀行所發出的宣傳品上所列明的指定目標金額(「指定目標金額」),可獲享$800 COMPASS Dollar (「獎賞」)。每位特選持卡人於本推廣只可獲贈獎賞一次。
  6. 就本推廣而言,「合資格簽賬」乃指已誌賬的零售簽賬交易、八達通之自動增值金額及/或「信用卡免息分期貸款」的每月供款。為免產生疑問,以下類別的交易將不屬於合資格簽賬:現金透支及有關手續費/行政費用、八達通的申請費/手續費、「結餘轉戶」、「Flexi Cash迅用錢」、「迅用錢」、「現金轉戶」計劃、「輕鬆分期付款」計劃、「COMPASS VISA 先簽賬後分期」計劃、繳付稅項、繳付保費、透過「星展iBanking網上理財」、銀通櫃員機的「繳費易」服務或其他不時由銀行指定的方法進行的任何繳費交易、於香港以外的銷售點(就網上交易而言,指商戶的登記及/或結算所在地)所進行的港幣交易、籌碼兌換、外幣兌換、証券買賣、信用卡年費、財務費用、逾期費用、沖正簽賬、已被取消、正在進行索償、退貨及/或退款等的簽賬、購買及/或充值儲值卡或電子錢包的簽賬交易(包括但不限於PayMe、WeChat Pay及支付寶)或銀行不時決定的其他類別的簽賬。所有合資格簽賬,以交易日期計算,必須於簽賬期內完成。
  7. 銀行將於簽賬期完結後3個月內發放獎賞予特選持卡人之指定信用卡戶口內,並顯示於月結單之上 。
  8. 如指定信用卡戶口設有附屬卡,經該附屬卡完成的任何合資格簽賬將併入主卡戶口內計算。同一特選持卡人名下之不同信用卡的簽賬不可合併計算。
  9. 獎賞不可轉讓、兌換現金、信貸額或其他折扣/貨品/服務。
  10. 銀行會根據銀行紀錄內的簽賬日期及時間決定任何簽賬是否符合本推廣的資格。如特選持卡人的簽賬存根與銀行的紀錄不符,銀行的紀錄及決定將為最終及決定性。
  11. 任何登記及/或特選持卡人於本推廣獲得獎賞的資格,將由銀行按其紀錄全權酌情決定。如特選持卡人的登記紀錄與銀行紀錄不符,銀行的紀錄及決定將為最終及決定性。
  12. 特選持卡人不得濫用本推廣或違反本推廣的規定,否則銀行將在不作通知下從特選持卡人的戶口扣除奬賞的價值及/或採取行動以追討有關金額。
  13. 獎賞只適用於在有關簽賬期至給予獎賞期間,指定信用卡戶口狀況良好、有效及無欠繳(由銀行全權酌情決定)的特選持卡人。如戶口狀況有變,銀行保留權利終止向特選持卡人提供獎賞。銀行可全權酌情決定特選持卡人獲享獎賞的資格。
  14. 特選持卡人必須保留任何簽賬的簽賬存根正本。如有爭議,銀行保留權利要求特選持卡人提供有關簽賬存根正本、其他文件或證據以作核實。已遞交的簽賬存根、文件及/或證據將不獲發還。如就任何簽賬,銀行的紀錄與特選持卡人的紀錄不符,概以銀行的紀錄為準。
  15. 任何人士若非本條款及細則的一方,不可根據《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香港法例第 623 章)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
  16. 銀行可以修改本條款及細則及/或更改或終止本推廣。銀行的決定為最終決定。
  17. 如中、英文版本不一致,概以英文版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