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分期貸款申請之條款及細則:
- 當你向星展銀行(香港)有限公司(「銀行」,包括其繼承人及承繼人)申請定額私人貸款、特快私人貸款、稅務貸款或「貸易清」私人貸款(「貸款」),即被視作已閱讀及接受本條款及細則並受其約束。
- 貸款須受本申請表所載之私人分期貸款條款及細則約束。
- 你向銀行聲明及保證就申請貸款所提供之資料及所有證明文件均屬真實、正確及完整。你在此授權銀行向其認為適當的任何來源核實申請表格所載的資料及任何證明文件。你在申請表格向銀行提供的資料,是銀行所必需的並將用以批核你的貸款申請及持續向你提供服務。如果未能向銀行提供任何所需資料,則你的貸款申請可能會被拒絕。
- 你向銀行聲明你已閱讀及明白隨附於本申請表格的資料政策通告,並同意資料政策通告構成私人分期貸款條款及細則的一部份,你同意銀行不時有效的資料政策通告及銀行不時發出予你的資料有關的任何其他通知及通訊(「資料政策」),均適用於你在申請表格內向銀行提供所有與你有關的資料,或銀行得自任何其他來源或基於你與銀行或與任何其他星展集團公司之間的關係而獲得的資料(「資料」)。你的資料可能會根據資料政策被用於有關用途及披露予他人(不論在香港以內或以外的地方)。你特此同意銀行可以:(a)向其他組織、機構或人士核實、提供及收集你的資料;(b)將有關資料轉移至香港特區以外的地方,包括新加坡;(c)將你的資料與銀行取得的任何資料比較,並利用比較結果作任何用途,包括可能不利於你的利益的用途(包括拒絕貸款申請);(d)將你的資料提供予信貸資料服務機構,或在拖欠款項的情況下提供予追收債務機構。
- 你明白你有權:(a)要求知悉日常披露予信貸資料服務機構或追收債務機構的資料項目;(b)要求取得進一步資料以便向有關信貸資料服務機構或追收債務機構要求審閱及/或更正資料;及(c)如貸款戶口在緊接結束之前的5年內沒有超過60天的欠繳記錄,你可要求銀行向有關信貸資料服務機構提出在貸款戶口結束後刪除你的消費者信貸資料。如你有任何欠繳記錄,除非該欠繳款項在由出現拖欠日期起計60天屆滿前全數清還或撇賬(除了因破產令導致之外),有關信貸資料服務機構可保留你的消費者信貸資料,由完全清還該欠繳款項之日起計5年。倘若你因被頒佈破產令而導致任何貸款戶口的結欠被撇賬,不論戶口有沒有超過60天的欠繳記錄,有關信貸資料服務機構可保留你的消費者信貸資料,由完全清還該欠繳款項之日起計5年或在信貸資料服務機構被通知有關你的解除破產令生效日期起計滿5年為止,以較早發生者為準。
- 銀行會透過大數據分析,評估你的入息。銀行保留權利要求你提交其他文件處理貸款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