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通告列載DBS Bank Ltd1及其所有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的直接及間接附屬公司(但星展唯高達香港有限公司2則除外)(各稱「本公司」)的資料政策。為免產生疑問,星展銀行(香港)有限公司3 亦包括在內。本通告的條文構成資料當事人所持有的本公司帳戶的條款及細則及 / 或資料當事人與本公司訂立的協議或安排的一部分。如有任何歧義,概以本通告的條文為準。
就本通告的目的而言,「星展集團」指DBS Bank Ltd及其分行、控股公司、代表辦事處、附屬公司及聯屬機構(包括該等附屬公司或聯屬機構的分行或辦事處)。
本通告內對「資料當事人」的提述指本公司客戶及向本公司提供資料(包括《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該條例」)所界定的個人資料)的其他類型人士,包括但不限於銀行 / 金融服務及授信申請人、基於對本公司負有的責任而出任擔保人及提供抵押、擔保或任何形式的支持的人士、股東、董事、公司職員及經理、獨資經營者、合夥人、供應商、承包商、服務供應商及其他合約對手。
本公司非常重視資料當事人的個人資料保護,並致力於確保資料當事人了解本公司如何使用及保護其個人資料。
資料當事人在各項事情上如開立或延續帳戶、設立或延續銀行授信、要求提供銀行或其他金融服務,或向本公司及資料當事人提供資源或服務時,需要不時(包括通過人工智能驅動的介面)向本公司提供有關的資料。
若未能提供有關資料,可能導致本公司無法開立或延續帳戶、設立或延續銀行授信、提供銀行或其他金融服務,或接納或延續資源或服務供應。
在本公司與資料當事人延續正常銀行業務往來期間,例如當資料當事人開出支票或存款、發出指示或以其他方式進行作爲本公司所提供服務一部分的交易時,本公司亦會收集資料當事人的資料。本公司亦會向第三方(包括資料當事人因本公司產品及服務的推廣以及申請本公司產品及服務而接觸的第三方服務供應商)收集與資料當事人有關的資料(包括從獲核准加入多家個人信貸資料服務機構模式的信貸資料服務機構(以下簡稱「信貸資料服務機構」)接收個人資料)。
不論於香港境內或境外及不論目前或將來存在的對其具法律約束力或適用的任何法律、法規、判決、法院命令、自願守則、制裁制度 (例如《稅務條例》及其相關規定,包括涉及自動交換財務帳戶資料的規定);
不論於香港境內或境外及不論目前或將來存在的任何法律、監管、政府、稅務、執法或其他機關,或金融服務供應商的自律監管或行業組織或協會作出或發出的任何指引、指導或要求 (例如由稅務局作出或發出的指引或指導,包括涉及自動交換財務帳戶資料的指引或指導) ,及任何國際指引、內部政策或程序;及
該等資料可能被轉移至香港境外。若個人信息保護法適用於本公司處理和/或使用資料當事人資料,本公司將徵求資料當事人針對該等跨境傳輸活動的單獨同意。
本公司向信貸資料服務機構查閱資料當事人的個人信貸資料時,必須符合根據該條例核准和發出的《個人信貸資料實務守則》(「該守則」)及其他相關的監管規定。
該等按揭帳戶一般資料指資料當事人的以下資料︰
信貸資料服務機構會使用由本公司提供的按揭帳戶一般資料統計個別資料當事人(分別以借款人、按揭人或擔保人身分, 及以資料當事人本人單名或與其他人士聯名方式)不時於信貸提供者持有的按揭宗數,於信貸資料服務機構的個人信貸資料庫內讓信貸提供者共用(須受該守則的規定所限)。
可用作促銷下列類別的服務、産品及項目:
如資料當事人不希望本公司如上所述將其資料用於或提供予其他人士作直銷推廣用途,資料當事人可隨時通知本公司以行使其拒絶直銷推廣的權利,此安排並不收取任何費用。(如選擇拒絶直銷推廣,請填妥並交回拒絶直銷推廣表格。該表格可在本公司網頁(www.dbs.com.hk)下載或於本公司任何分行索取。資料當事人亦可致電以下客戶服務熱線與本公司代表聯絡:星展私人銀行4 : (852) 3668 8008星展豐盛私人客戶, 星展豐盛理財, 及其他個人戶口: (852) 2290 8400企業帳戶:星展企業 一線通: 2290 8068 (星展銀行(香港)有限公司) / 2290 8098 (DBS Bank Ltd., HK Branch (於星加坡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2025年6月
1 於星加坡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2 於香港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3 於香港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4在香港,星展私人銀行為星展銀行(香港)有限公司的私人銀行服務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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