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e App Day推廣的條款及細則:

  1. Free App Day推廣 (「推廣」) 只適用於持有由星展銀行(香港)有限公司(「銀行」) 發出的DBS COMPASS VISA(「適用信用卡」) 的主要持卡人 (「持卡人」)。
  2. 推廣期由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首尾兩天包括在內 (「推廣期」),分十二個曆月舉行,即-月、二月、三月、四月、五月、六月、七月、八月、九月、十月、十一月及/或十二月 (「曆月」)。
  3. 持卡人如欲參與本推廣,須於推廣期內的每個曆月首日早上9時(香港時間)至同一曆月最後一日晚上11時59分(香港時間)(時間以銀行網頁系統為準)之間(「登記期」),透過網頁https://cards.dbs.com.hk 或DBS Omni手機應用程式按下述步驟完成登記程序。登記紀錄將於每個曆月首日晚上12時00分(香港時間)重設
    1. 成功登記DBS Omni帳戶(已有DBS Omni帳戶的持卡人可跳過步驟i,直接按下述步驟ii開始登記程序);
    2. 以適用信用卡成功登記參加本推廣,並須細閱及確認接受本推廣的條款及細則及按指示輸入所需資料。持卡人於成功登記後將獲發登記紀錄電郵及參考編號以供記錄及查詢之用。每張適用信用卡於每個曆月的登記期內只需登記一次。
  4. 若持卡人未能於每個曆月的登記期內完成登記或所提供的資料不正確,將不符合資格參與本推廣。於成功登記後,所有登記資料將不可取消或更改。
  5. 持卡人於推廣期內憑適用信用卡於相關曆月的指定日子(定義見以下第6條)於Apple App Store或Google Play選購任何手機應用程式或音樂滿HK$8,可享$8 COMPASS Dollar回贈「(獎賞)」一次。有關獎賞將於相關的曆月完結後3個月內以COMPASS Dollar回贈形式存入適用信用卡戶口。惟持卡人須於每個曆月的登記期內成功登記本推廣方可享該曆月的獎賞。
  6. 就本推廣而言,指定日子為銀行於COMPASS VISA Facebook專頁www.facebook.com/COMPASSVISA (或銀行不時指定的其他宣傳方式)上作不定期公佈的日子。
  7. 如適用信用卡戶口設有附屬卡,經該附屬卡完成的任何合資格簽賬將併入主卡戶口內計算。同一持卡人名下的不同信用卡的簽賬不可合併計算。
  8. 除特別註明外,本推廣不可與其他推廣折扣或優惠、現金券或會員優惠同時使用。獎賞不能轉讓,亦不可兌換現金、信貸額或其他貨品。
  9. 獎賞不可轉讓、兌換現金、信貸額或其他折扣/貨品/服務。
  10. 銀行會根據銀行紀錄內的簽賬日期及時間決定任何簽賬是否符合本推廣的資格。如持卡人的簽賬存根與銀行的紀錄不符,銀行的紀錄及決定將為最終及決定性。
  11. 任何登記及/或持卡人於本推廣獲得獎賞的資格,將由銀行按其紀錄全權酌情決定。如持卡人的登記紀錄與銀行紀錄不符,銀行的紀錄及決定將為最終及決定性。
  12. 獎賞只適用於在有關推廣期至給予獎賞期間,適用信用卡戶口狀況良好、有效及無欠繳(由銀行全權酌情決定)的持卡人。如戶口狀況有變,銀行保留權利終止向持卡人提供獎賞。銀行可全權酌情決定持卡人獲享獎賞的資格。
  13. 持卡人必須保留任何簽賬的簽賬存根正本。如有爭議,銀行保留權利要求持卡人提供有關簽賬存根正本、其他文件或證據以作核實。已遞交的簽賬存根、文件及/或證據將不獲發還。如就任何簽賬,銀行的紀錄與持卡人的紀錄不符,概以銀行的紀錄為準。
  14. 持卡人不得濫用本推廣/違反本推廣的規定,否則銀行將在不作通知下從持卡人的戶口扣除折扣或獎賞的價值及/或採取行動以追討有關金額。
  15. 任何人士若非本條款及細則的一方,不可根據《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香港法例第 623 章)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
  16. 銀行可以修改本條款及細則及/或更改或終止本推廣。銀行的決定為最終決定。
  17. 如中、英文版本不一致,概以英文版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