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S 先簽賬後分期計劃大抽獎」條款及細則

  1. 「DBS 先簽賬後分期計劃大抽獎」(「大抽獎」)只供持有由星展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本行」)發出的DBS信用卡、DBS聯營卡及DBS COMPASS VISA(不包括商務卡及貴賓卡)(「適用信用卡」)的主要持卡人(「持卡人」)參與。
  2. 持卡人如欲參與大抽獎,必須於2019年2月15日至2019年3月31日期間(首尾兩天包括在內)成功申請「先簽賬後分期」計劃。持卡人成功申請多於一次「先簽賬後分期」計劃,便有多一次抽獎機會 ; 如持卡人成功申請兩次「先簽賬後分期」計劃,便有兩次抽獎機會 ,如此類推。
  3. 大抽獎將於2019年4月30日舉行並由電腦系統隨機抽出總共123名得獎者。得獎者可根據抽獎結果獲以下現金回贈(「獎品」):
    獎品 名額
    HK$8,888 3 個
    HK$888 20 個
    HK$88 100 個

    每位持卡人最多只可獲取一份獎品。
  4. 本行會於2019年5月8日於本行網頁公佈得獎者名單,並於隨後1星期內將獎品存入得獎者的適用信用卡戶口。倘若得獎者持有多過一個適用信用卡戶口,本行可酌情決定將獎品存入其認為合適的戶口。
  5. 獎品只適用於本行發放獎品時,適用信用卡戶口仍然有效、無欠繳及信用狀況良好(由本行全權酌情決定)的持卡人。若持卡人的適用信用卡戶口狀況欠佳,本行保留權利取消持卡人獲得獎品的資格。
  6. 持卡人不得濫用大抽獎或違反大抽獎的規定,否則本行將在不作通知下從持卡人的適用信用卡戶口扣除獎品的價值及/或採取行動以追討有關金額。
  7. 「先簽賬後分期」計劃受「先簽賬後分期」計劃之條款及細則約束,詳情請參閱 https://cards.dbs.com.hk/b5/flexishopping/TNC.html。
  8. 任何人士若非本條款及細則的一方,不可根據《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香港法例第 623 章)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
  9. 本行可以修改本條款及細則及/或更改或終止大抽獎。本行的決定為最終決定。
  10. 如中、英文版本有任何不一致之處,概以英文版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