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轎車機場接送服務推廣」條款及細則:

  1. 「免費轎車機場接送服務推廣」(「本推廣」)只供持有由星展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本行」)發出的DBS Eminent Visa Signature Card(「適用信用卡」)的星展豐盛私人客戶(「特選客戶」)參與。
  2. 本推廣的推廣期由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首尾兩天包括在內)(「推廣期」),並分四個階段進行:(a) 第一階段由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止;(b) 第二階段由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止;(c) 第三階段由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止;(d) 第四階段由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
  3. 特選客戶於推廣期內任何一個階段憑適用信用卡進行合資格簽賬(定義見下述第6條條文)滿HK$100,000(「簽賬要求」),於該階段(以接送日期計算)內可免費使用由Vigor Limousines Services Limited(「商戶」)提供的3次單程轎車機場接送服務(「接送服務」)。每個階段未使用的免費接送服務次數將於該階段完結後作廢,並不可累積至下一階段。
  4. 在計算是否達到簽賬要求時,將根據合資格簽賬的交易日計算,不同階段的合資格簽賬不可合併計算。本行有絕對酌情權根據本行紀錄內有關交易的細節(包括時間及日期)決定其有效性及/或特選客戶享有免費接送服務的資格。如特選客戶有關交易的紀錄與本行紀錄不符,本行的紀錄將具決定性並對特選客戶具有約束力。
  5. 適用信用卡的附屬卡的任何合資格簽賬將併入主卡戶口內計算是否達到簽賬要求。同一特選客戶名下的不同適用信用卡的合資格簽賬不可合併計算。
  6. 本推廣所述的「合資格簽賬」為任何金額的零售簽賬交易。為免產生疑問,以下類別的交易均不計算為合資格簽賬:信用卡免息分期貸款、八達通的申請費、手續費及自動增值金額、現金透支及其有關的手續費/行政費、籌碼兌換、外幣兌換、財務費用、沖正簽賬、逾期費用、信用卡年費、「迅用錢」、結餘轉戶、「現金轉戶」計劃、「輕鬆分期付款」計劃、電子錢包增值(包括但不限於PayMe、WeChat Pay、支付寶)、繳付稅項、所有繳費賬項(包括透過「星展 iBanking 網上理財」/任何附有「繳費易」標籤的銀通櫃員機/星展24小時客戶服務熱線或其他不時由本行提供的繳費方法繳付的繳費賬項)、已被取消、正在進行索償、退貨及/或退款的簽賬或本行不時酌情決定的任何其他類別。
  7. 接送服務備有Mercedes Benz S-Class W222車款(可容納最多4位客人)或Mercedes Benz V-Class W447(可容納最多7位客人)以供選擇,惟供應須視乎實際情況而定。商戶保留以同級車款代替上列車款的權利。行李容量以車輛尾箱容量作準。
  8. 接送服務是指香港國際機場至指定香港市區或指定香港市區至香港國際機場的單程接送服務(以一個目的地為限),當中已包括行李運費、燃油費、隧道費及過橋費。指定香港市區不涵蓋所有禁區地方及離島(包括但不限於愉景灣、馬灣、大澳、梅窩及沙頭角等)。
  9. 商戶會於以下情況向特選客戶收取附加費:
  10. 凌晨00:01至05:59的接送服務 中途停站(只限於順路的路線)
    每程HK$150附加費 每站HK$200附加費
    (路線順路與否由商戶全權決定)

     

  11. 特選客戶必須預約方可享用名貴轎車機場接送服務。特選客戶可透過商戶預約服務熱線 (852) 3193 9200(星期一至日及公眾假期09:00 - 19:00)、電郵(vigorlimo@kcm.com.hk)、傳真 (852) 2619 1189 或親臨商戶位於香港國際機場之櫃位(入境大堂B01櫃位)領取預約表格。
  12. 特選客戶必須於預約表格提供其適用信用卡號碼及所需的接送服務的細節。特選客戶必須於所需接送日期30天至3天前以電郵遞交已填妥的預約表格。
  13. 商戶將於特選客戶遞交預約表格後2天內以電郵回覆,並提供預約確認編號予成功預約的特選客戶作記錄。商戶將於接送前1小時以手機短訊形式提供車牌號碼。商戶將於預約接送服務完成後會即時從適用信用卡戶口內扣除所有附加費(如有),已收取的費用一概不獲退款。
  14. 接送服務的供應須視乎實際情況而定,並按先到先得形式提供。
  15. 於每個階段結束後,如特選客戶於該階段曾使用接送服務,本行有絕對酌情權,在下述任何情況下,於該階段結束後3個月內從特選客戶的適用信用卡戶口內扣除每單程HK$540(「正價服務費」)的接送服務費而毋須事先通知:
    1. 特選客戶未能符合簽賬要求;
    2. 特選客戶於使用接送服務後3個月內已取消其星展豐盛私人客戶戶口;或
    3. 特選客戶為星展豐盛私人客戶而使用接送服務多於3次。
  16. 特選客戶須於接送服務當日向商戶出示預約表格上所提供的適用信用卡以作核對。
  17. 如欲更改或取消已預約的接送服務,特選客戶須於接送服務前最少12小時致電通知商戶,否則商戶將收取正價服務費。如特選客戶未能如約出現,商戶亦將收取正價服務費。
  18. 如逾時等候超過15分鐘,商戶將收取每小時HK$450逾時費用,不足1小時亦作1小時計算(由機場出發的抵港接送服務除外)。機場出發的抵港接送服務,如逾時等候超過1小時(從航班抵達後開始計算),商戶將收取每小時HK$450逾時費用,不足1小時亦作1小時計算。
  19. 如特選客戶需要接機服務或泊車服務,則須另外收費。每次接機服務的收費為HK$200,而泊車服務的收費則視乎泊車地點而定。
  20. 商戶將於接送服務日後3個月內從適用信用卡戶口內扣除逾時費用或任何其他收費(如適用)。
  21. 第三者人身傷亡的每宗事故最高保險金額為HK$100,000,000,而第三者財物損失的每宗事故最高保險金額為HK$5,000,000。
  22. 本行並非接送服務的供應商,如對商戶提供的服務質素或供應情況有任何查詢、申索或投訴,應直接向商戶提出。本行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有關接送服務的細節及其他條款及細則,特選客戶請直接與商戶聯絡,商戶服務熱線為(852) 3193 9200。
  23. 本推廣只適用於適用信用卡戶口狀況良好、有效及無欠繳(由本行全權酌情決定)的特選客戶。如特選客戶的信用狀況有變,本行保留權利取消特選客戶參與本推廣的權利。
  24. 特選客戶不得濫用本推廣或違反本推廣的規定,否則本行將在不作通知下從特選客戶的戶口扣除每次接送服務正價服務費及/或採取行動以追討有關金額。
  25. 本行可修訂本條款及細則及/或更改或終止本推廣。本行的決定為最終定論。
  26. 如中、英文版本有任何不一致之處,概以英文版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