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S Black Card名貴轎車機場接送服務」之條款及細則

  1. DBS Black Card名貴轎車機場接送服務(「名貴轎車機場接送服務」)只適用於持有由星展銀行 (香港) 有限公司 (「銀行」) 發出的DBS Black Card (「適用信用卡」) 包括DBS Black American Express® Card 及DBS Black World Mastercard®的主要持卡人(「持卡人」)。
  2. 優惠期由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首尾兩天包括在內)(「優惠期」)。
  3. 持卡人於優惠期內可以適用信用卡以優惠價HK$540(「基本費用」)享用由Vigor Limousines Services Limited(「商戶」)提供之單程名貴轎車機場接送服務1次(「優惠」)。
  4. 名貴轎車機場接送服務備有Mercedes Benz S-Class Series W222 (Saloon)車款(可容納最多4位客人)或Mercedes Benz V-Class Series W447(可容納最多6位客人)以供持卡人選擇,惟供應須視乎實際情況而定。商戶保留以同級車款代替上列車款之權利。行李容量以車輛尾箱容量作準。
  5. 名貴轎車機場接送服務是指香港國際機場至指定香港市區或指定香港市區至香港國際機場之單程接送服務(以一個目的地為限),當中已包括行李運費、燃油費、隧道費及過橋費。指定香港市區不包括所有禁區地方及離島,包括但不限於愉景灣、馬灣、大澳、梅窩及沙頭角等。
  6. 商戶會於以下情況向持卡人收取附加費:
    凌晨00:01至05:59之接送服務 中途停站(只限於順路之路線)
    每程HK$150附加費 每站HK$200附加費
    (路線順路與否由商戶全權決定)
  7. 持卡人必須預約方可享用名貴轎車機場接送服務。持卡人可透過商戶預約服務熱線 (852) 3193 9200(星期一至日及公眾假期09:00 - 19:00)、電郵(vigorlimo@kcm.com.hk)、傳真 (852) 2619 1189 或親臨商戶位於香港國際機場之櫃位(入境大堂B01櫃位)領取預約表格。
  8. 持卡人必須於預約表格提供其適用信用卡號碼,並指明所需的服務。持卡人必須於所需機場接送日期30天至3天前以電郵遞交已填妥之預約表格,預約服務以表格上提供之資料為準。
  9. 商戶將於持卡人遞交預約表格後2天內以電郵回覆,並提供預約確認編號予成功預約之持卡人作記錄。商戶將於接送前1小時以手機短訊形式提供車牌號碼。商戶將於預約服務完成後即時從適用信用卡戶口內扣除所有費用及附加費(如有),已收取之費用一概不獲退款。
  10. 名貴轎車機場接送服務之供應須視乎實際情況而定,並按先到先得形式提供服務。
  11. 持卡人須於接送服務當日出示預約表格上所提供之適用信用卡以作核對。
  12. 如欲更改或取消已預約之接送服務,持卡人須於接送服務前最少12小時致電通知商戶,否則商戶將收取基本費用。如持卡人未能如約出現,商戶亦將收取基本費用。
  13. 如逾時等候超過15分鐘,商戶將收取每小時HK$450逾時費用(由機場出發之抵港接送服務除外),不足1小時亦作1小時計算。
  14. 機場出發之抵港接送服務,如逾時等候超過1小時(航班抵達後計算),商戶將收取每小時HK$450逾時費用,不足1小時亦作1小時計算。
  15. 如持卡人需要接機服務或泊車服務,則須另外收費。每次接機服務之收費為HK$200,而泊車服務之收費則視乎泊車地點而定。
  16. 商戶將於接送服務日後3個月內從適用信用卡戶口內逾時費用(如適用) 或任何其他收費。
  17. 第三者人身傷亡之每宗事故最高保險金額為HK$100,000,000,而第三者財物損失之每宗事故最高保險金額為HK$5,000,000。
  18. 銀行並非名貴轎車機場接送服務之供應商,如對商戶提供的服務質素或供應情況有任何查詢、申索或投訴,應直接向商戶提出。銀行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有關服務細節及其他條款及細則,持卡人請直接與商戶聯絡,商戶服務熱線為(852) 3193 9200。
  19. 優惠不可與其他折扣、推廣優惠或禮券同時使用。
  20. 優惠不可轉讓、兌換現金、信貸額或其他折扣/貨品/服務。
  21. 持卡人不得濫用本優惠或違反本優惠的規定,否則銀行將在不作通知下從持卡人的戶口扣除優惠的價值及/或採取行動以追討有關金額。
  22. 任何人士若非本條款及細則的一方,不可根據《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香港法例第623章)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
  23. 銀行可以修改本條款及細則及/或更改或終止本優惠。銀行的決定為最終決定。
  24. 如中、英文版本不一致,概以英文版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