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達HK$30電子錢包推廣條款及細則

  1. 高達HK$30電子錢包推廣(「本推廣」)只供由星展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本行」)發出的DBS 信用卡、其聯營卡及DBS COMPASS VISA (不包括商務卡及貴賓卡)(「適用信用卡」),並獲本行發出的短訊,電郵或透過DBS Omni手機應用程式(「DBS Omni」)發出推送通知邀請的主要持卡人(「特選客戶」)參與。
  2. 優惠於2019年1月22日至2019年3月31日期間(首尾兩天包括在內)(「推廣期」)舉行。
  3. 特選客戶如欲參與本推廣,必須於推廣期內透過本行網頁http://cards.dbs.com.hk或DBS Omni手機應用程式按下述步驟完成登記程序:

    • 登入DBS Omni帳戶,如特選客戶未持有DBS Omni帳戶,請先登記新帳戶;及

    • 透過下述步驟成功登記本推廣:從選項中揀選賺取獎賞 > 登記推廣計劃服務 > 高達HK$30電子錢包推廣。


  4. 於推廣期內,特選客戶以適用信用卡透過 Apple Pay, Google Pay 或Samsung Pay單一簽賬HK$10或以上,可獲取HK$10 現金獎賞(“現金獎賞”)。每位特選客戶於整個推廣期最多可獲HK$30現金獎賞。名額10,000位,先到先得。
  5. 現金獎賞將於2019年4月30日或以前存入適用信用卡戶口。如特選客戶持有多於一個適用信用卡戶口,本行會將現金獎賞存入推廣期內累積簽賬次數最多的適用信用卡戶口內。
  6. 任何人士若非本條款及細則的一方,不可根據《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香港法例第623章)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
  7. 本行可以修改本條款及細則及/或更改或終止本推廣。本行的決定為最終決定。
  8. 如中、英文版本不一致,概以英文版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