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S Eminent Card高達5%回贈計劃的條款及細則 (此版本現已生效):

  1. DBS Eminent Card高達5%回贈計劃(「本計劃」)只適用於持有由星展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本行」)發出的DBS Eminent Card,包括DBS Eminent Visa Signature Card (「Signature卡」及 DBS Eminent Visa Platinum Card(「白金卡」(「適用信用卡」)的主要持卡人(「持卡人」)。
  2. 本計劃的有效日期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計劃期」),首尾兩天包括在內。
  3. 除非本行另有指明,如欲參與本計劃,必須於計劃期內透過DBS Card+手機應用程式按下述步驟完成登記程序(「成功登記」):
    1. 成功登記DBS Card+帳戶(已有DBS Card+帳戶的持卡人可跳過步驟i,直接按下述步驟ii開始登記程序);
    2. 以適用信用卡成功登記參加本計劃,並須細閱及確認接受本計劃的條款及細則及按指示輸入所需資料。持卡人於成功登記後將獲發一個參考編號以供記錄及查詢之用。每張適用信用卡只需登記一次。已於2022年12月31日或之前成功登記的持卡人毋須再次登記便可繼續參與本計劃。
  4. 如適用信用卡帳戶設有附屬卡,只需主卡持卡人登記。若持卡人未有或未能成功登記,將不符合資格參與本計劃。成功登記後,不可取消或更改。本行對持卡人是否成功登記有最終決定權。
  5. 由成功登記翌日起至計劃期終結期間,持卡人以適用信用卡完成並已誌賬的「合資格簽賬」(定義見下述第6條文)可獲以下獎賞:
    1. 高達5%指定簽賬類別回贈
      1. 「指定簽賬類別」指餐飲簽賬、運動服飾簽賬、健身中心簽賬,及醫療服務簽賬。本行將根據Visa或商戶的收單銀行定義的交易類別商戶編號,並由本行全權酌情釐定合資格簽賬是否屬於指定類別。為免產生疑問,就本計劃而言,經網上或實體食肆訂購的酒席宴會、私人宴會、包場派對及設於酒店/百貨公司/俱樂部/會所內的食肆/飲食專櫃提供的餐飲及任何不屬於食肆商戶類別的簽賬不被視為合資格的餐飲簽賬。任何透過電子錢包(包括但不限於 PayMe、微信支付及支付寶)進行的指定簽賬類別消費將不被視為合資格指定類別簽賬。
      2. 持卡人於每個曆月以適用信用卡於指定簽賬類別零售簽賬合計的首HK$8,000(適用於Signature卡)/ HK$4,000(適用於白金卡)合資格簽賬可享5%回贈(「5%指定簽賬獎賞」),當中已包括0.4% 基本回贈(「基本獎賞」)及4.6%額外回贈(「額外獎賞1」)(即每HK$250指定簽賬類別合資格簽賬可獲DBS$12.5)。
    2. 高達1%其他零售簽賬回贈
      1. 「其他零售簽賬」是指除以上指定簽賬類別外的其他合資格簽賬,包括電子錢包增值(如PayMe、微信支付及支付寶)及任何透過電子錢包(包括但不限於 PayMe、微信支付及支付寶)進行的指定簽賬類別簽賬。其他零售簽賬當中有關(a)以Apple Pay、Google Pay與Samsung Pay增值八達通;(b)電子錢包增值(包括但不限於 PayMe、微信支付及支付寶 );及 (c) 透過包括但不限於PayMe、微信支付及支付寶(在本行不時指定的商戶除外),但Apple Pay、Google Pay及 Samsung Pay除外的電子錢包進行的簽賬統稱為「電子錢包零售簽賬」
      2. 持卡人於每個曆月以適用信用卡於其他零售簽賬合計的首HK$20,000(適用於Signature卡)/ HK$15,000(適用於白金卡)合資格簽賬(包括首HK$5,000的電子錢包零售簽賬但超過HK$5,000的電子錢包零售簽賬除外)可享1%回贈(「1%其他零售簽賬獎賞」),當中已包括0.4% 基本回贈(「基本獎賞」)及0.6%額外回贈(「額外獎賞2」)(即每HK$250其他零售簽賬合資格簽賬可獲DBS$2.5)。

    5%指定簽賬獎賞及1%其他零售簽賬獎賞(統稱「獎賞」)已包括持卡人於DBS$獎賞計劃下應得的每 HK$250簽賬可獲DBS$1的基本獎賞(即0.4%基本獎賞)。額外獎賞將於合資格簽賬誌賬後存入適用信用卡賬戶內。如指定簽賬類別或其他零售簽賬的合資格簽賬超出上述有關上限,其後的合資格簽賬一律按DBS$獎賞計劃計算簽賬獎賞。

  6. 就本計劃而言,「合資格簽賬」是指於商戶的任何銷售點(實體或網上)所進行並已誌賬及附有正式付款紀錄的零售購買交易。就信用卡免息分期貸款下的購物交易,當供款金額誌賬入適用信用卡帳戶時,持卡人可賺取獎賞。為免產生疑問,以下類別的交易將不屬於合資格簽賬:八達通自動增值服務交易金額、認購基金、現金透支及其手續費/行政費、籌碼兌換、外幣兌換、財務費用、沖正簽賬、逾期費用、信用卡年費、「迅用錢」、「結餘轉戶」、「現金轉戶」、Flexi Shopping分期計劃、於香港以外的銷售點(就網上交易而言,指商戶的登記及/或結算所在地)所進行的港幣交易、繳付保費、繳付稅項、任何繳費交易、已被取消、正在進行索償、退貨及/或退款的簽賬或本行不時指定的其他類別簽賬。就認購基金,持卡人將根據DBS$獎賞計劃而非本計劃獲得獎賞;就其他類別的交易,不論按本計劃或DBS$獎賞計劃,持卡人均不會獲得獎賞。有關DBS$獎賞計劃的詳情,可參閱載於本行網址的DBS$獎賞計劃條款及細則。
  7. 如持卡人選擇DBS$獎賞計劃下的DBS$現金回贈計劃,於每期月結單累積的每DBS$1將於該期月結單的結單日自動兌換為HK$1 現金回贈並於翌日存入適用信用卡帳戶內。如持卡人選擇DBS$獎賞計劃下的DBS$自選換領計劃,當本行存入持卡人由本計劃所賺取的DBS$ 時,將歸納入相應月結單的「本月所得DBS$」。於計算應得的DBS$時,每項合資格簽賬的金額將計至最接近的整數,小數位(如有)將不計算在內。如持卡人更改DBS$獎賞計劃,本行會根據計算獎賞當時本行紀錄內持卡人選擇的獎賞計劃而存入獎賞。
  8. 消費後被取消或退款至持卡人適用信用卡戶口的交易(「無效交易」),均不會視作合資格簽賬。因無效交易而獲得的任何獎賞將被扣減、被收取費用或退還予本行。根據上述第5條文,額外獎賞將從無效交易的簽賬金額中扣除(以指定簽賬類別及/或其他零售簽賬的有關上限為限),而基本獎賞將按無效交易的全部簽賬金額扣除。
  9. 持卡人於不同適用信用卡帳戶所累積的合資格簽賬不可合併計算獎賞。如適用信用卡帳戶設有附屬卡,經附屬卡完成的合資格簽賬將計入主卡的合資格簽賬以計算應得的獎賞。
  10. 獎賞只適用於在計劃期至給予獎賞期間,適用信用卡帳戶狀況良好、有效及無欠繳(由本行全權酌情決定)的持卡人。如帳戶狀況有變,本行保留權利在不作事先通知下而不給予獎賞。
  11. 本行會根據本行紀錄內的交易誌賬日期及時間決定任何交易是否符合本計劃的資格。如持卡人的交易紀錄與本行的紀錄不符,概以本行的紀錄為準。
  12. 持卡人必須保留有關交易的紀錄。如有任何爭議,本行保留權利要求持卡人提交合資格簽賬的有關紀錄,以作核實。已遞交的紀錄及文件將不獲發還。
  13. 持卡人不得濫用本計劃/違反本計劃的規定,否則本行將在不作通知下從持卡人的戶口扣除獎賞的價值及/或採取行動以追討有關金額。
  14. 本行可以修改本條款及細則、更改或終止本計劃。本行的決定為最終決定。
  15. 如中、英文版本不一致,概以英文版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