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S信用卡優惠一般條款及細則

  1. 除特別註明外,載於此網頁的推廣優惠(「優惠」)適用於持有由星展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本行」)發出的DBS信用卡、DBS聯營卡及DBS COMPASS VISA(不包括商務卡及貴賓卡)(「適用信用卡」)的持卡人(「持卡人」)。
  2. 持卡人必須以適用信用卡簽賬,方可享優惠。
  3. 對持有DBS Black American Express® Card的持卡人而言,持卡人只可於接受美國運通卡簽賬的商戶商店(實體或網上)享有優惠。
  4. 某些優惠不適用於公眾假期、公眾假期前夕、節日、節日前夕及商戶指定的日期,請聯絡有關商戶查詢詳情。
  5. 持卡人必須於簽賬前與有關商戶確定優惠。除特別註明外,優惠只適用於有關商戶位於香港的分店。
  6. 除特別註明外,所有優惠只適用於正價貨品,而不適用於公價、特價、寄售、推廣、節日及指定貨品/服務。優惠不可與其他推廣折扣或優惠、現金券或會員優惠同時使用。
  7. 特定商戶可能要求預約並於預約時說明享用優惠,請先致電有關商戶查詢詳情。
  8. 除特別註明外,與飲食相關的優惠不適用於外賣、套餐、特價菜式、房間服務、會議、私人派對、宴會酒席、到會服務、歡樂時光時段、茶芥及加一服務費。
  9. 所有產品及服務數量有限,售完即止。
  10. 載於此網頁的所有產品及服務的價格僅供參考之用,如有任何調整,恕不另行通知。
  11. 本行並非產品/服務的供應商,載於此網頁的產品/服務資料、圖片或參考售價(如有)亦非由本行提供並只供參考。如對產品/服務的質素或供應情況或此網頁內任何上述資料的準確性有任何查詢、申索或投訴,應直接向有關商戶提出。本行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12. 若有關商戶拒絕提供優惠而引致持卡人有任何損失,本行毋須負上任何責任。
  13. 除本條款及細則外,各項優惠須受其適用的特定條款及細則約束。
  14. 任何人士若非本條款及細則的一方,不可根據《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香港法例第623章)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
  15. 本行及有關商戶可以修改本條款及細則及/或更改或終止優惠。本行及有關商戶的決定為最終決定。
  16. 如中、英文版本有不一致之處,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DBS COMPASS VISA香港美食博覽百佳展銷攤位優惠」推廣的條款及細則

  1. 「DBS COMPASS VISA香港美食博覽百佳展銷攤位優惠」推廣(「本推廣」)只適用於由星展銀行(香港)有限公司(「銀行」)發出的DBS COMPASS VISA(「適用信用卡」)的持卡人(「持卡人」)參與。
  2. 推廣期為2023年8月17日至2023年8月21日(「推廣期」)期間,首尾兩天包括在內。
  3. 持卡人於推廣期內以適用信用卡於香港美食博覽百佳展銷攤位(「商戶」)完成合資格交易(「合資格交易」,定義見以下第6條條文),可享HK$25即減折扣(「即減折扣」)。
  4. 如以Visa payWave、Apple Pay、Google Pay或Samsung Pay付款功能付款完成合資格交易,即減折扣將於推廣期完結後3個月內以COMPASS Dollar回贈(「回贈」)形式存入適用信用卡戶口。回贈以$1 COMPASS Dollar等於港幣1元的對換比率計算。如持卡人適用信用卡賬戶設有附屬卡,則經該附屬卡完成的合資格交易所得的回贈將會存入主卡戶口內。
  5. 每張適用信用卡於推廣期內每日只可享即減折扣一次。
  6. 「合資格交易」乃指於商戶完成的單一簽賬滿HK$300並扣除所有折扣(包括員工折扣)後及使用COMPASS Dollar前的簽賬金額計算(如適用)。以下類別不屬於本推廣合資格交易:購買禮券/電子禮券、初生嬰兒奶粉、香煙、電話卡/儲值卡/禮品卡、食物禮券、百佳食物卡、寄賣櫃位的交易、繳費賬項、八達通/支付寶增埴、任何換購推廣及電子印花換購、大額交易金額超過HK$50,000或原箱訂購超過50箱、塑膠購物袋收費、送貨服務費。亦不適用於未經授權的簽賬、電子錢包的增值及簽賬交易(包括但不限於AlipayHK及Tap & Go)、已被取消、正在進行索償、退貨及退款等的簽賬或銀行不時指名的其他簽賬類別。所有合資格交易,以交易日期計算,必須於推廣期內完成。
  7. 除特別註明外,即減折扣及回贈不可與其他推廣優惠或禮券同時使用。
  8. 即減折扣及回贈不能轉讓,亦不可兌換現金、信貸額或其他貨品。
  9. 持卡人於本推廣獲得即減折扣及回贈的資格,將由銀行按其紀錄全權酌情決定。如持卡人交易紀錄與銀行紀錄不符,銀行的紀錄將為決定性並對持卡人具有約束力。
  10. 持卡人不得濫用本推廣/違反本推廣的規定,否則銀行將在不作通知下從持卡人的戶口扣除即減折扣或回贈的價值及/或採取行動以追討有關金額。
  11. 本推廣只適用於推廣期至銀行發放回贈期間(如適用),適用信用卡戶口信用狀況良好、仍然有效及無欠繳(概由銀行全權酌情決定) 的持卡人。銀行就持卡人獲得回贈的資格可全權酌情決定。
  12. 持卡人必須保留任何簽賬的簽賬存根正本。如有爭議,銀行保留權利要求特選持卡人提供有關簽賬存根正本、其他文件或證據以作核實。已遞交的簽賬存根、文件及/或證據將不獲發還。如就任何簽賬,銀行的紀錄與特選持卡人的紀錄不符,概以銀行的紀錄為準。
  13. 銀行及商戶可以修改本條款及細則及/或更改或終止本推廣。銀行及商戶的決定為最終決定。
  14. 如中、英文版本有不一致之處,概以英文版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