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S信用卡優惠一般條款及細則

  1. 除特別註明外,載於此網頁的推廣優惠(「優惠」)適用於持有由星展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本行」)發出的DBS信用卡及聯營卡及DBS COMPASS VISA(不包括商務卡及貴賓卡)(「適用信用卡」)的持卡人(「持卡人」)。
  2. 持卡人必須以適用信用卡簽賬,方可享優惠。
  3. 對持有DBS Black American Express® Card的持卡人而言,持卡人只可於接受美國運通卡簽賬的商戶商店(實體或網上)享有優惠。
  4. 某些優惠不適用於公眾假期、公眾假期前夕、節日、節日前夕及商戶指定的日期,請聯絡有關商戶查詢詳情。
  5. 持卡人必須於簽賬前與有關商戶確定優惠。除特別註明外,優惠只適用於有關商戶位於香港的分店。
  6. 除特別註明外,所有優惠只適用於正價貨品,而不適用於公價、特價、寄售、推廣、節日及指定貨品/服務。優惠不可與其他推廣折扣或優惠、現金券或會員優惠同時使用。
  7. 特定商戶可能要求預約並於預約時說明享用優惠,請先致電有關商戶查詢詳情。
  8. 除特別註明外,與飲食相關的優惠不適用於外賣、套餐、特價菜式、房間服務、會議、私人派對、宴會酒席、到會服務、歡樂時光時段、茶芥及加一服務費。
  9. 所有產品及服務數量有限,售完即止。
  10. 載於此網頁的所有產品及服務的價格僅供參考之用,如有任何調整,恕不另行通知。
  11. 本行並非產品/服務的供應商,載於此網頁的產品/服務資料、圖片或參考售價(如有)亦非由本行提供並只供參考。如對產品/服務的質素或供應情況或此網頁內任何上述資料的準確性有任何查詢、申索或投訴,應直接向有關商戶提出。本行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12. 若有關商戶拒絕提供優惠而引致持卡人有任何損失,本行毋須負上任何責任。
  13. 除本條款及細則外,各項優惠須受其適用的特定條款及細則約束。
  14. 任何人士若非本條款及細則的一方,不可根據《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香港法例第623章)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
  15. 本行及有關商戶可以修改本條款及細則及/或更改或終止優惠。本行及有關商戶的決定為最終決定。
  16. 如中、英文版本有不一致之處,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DBS信用卡 x K11 Art Mall消費獎賞」推廣的條款及細則

  1. 「DBS信用卡 x K11 Art Mall消費獎賞」推廣(「本推廣」)只適用於持有由星展銀行 (香港)有限公司 (「本行」) 發出的DBS信用卡及聯營卡 (不包括貴賓卡及商務卡)(「適用信用卡」)的持卡人 (「持卡人」) 。
  2. 推廣期由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5月14日(包括首尾兩日)(「推廣期」)。
  3. 持卡人於推廣期內同一日於K11 Art Mall內的商戶(「參與商戶」)以同一張適用信用卡消費滿指定金額(需累積不少於2張及不多於4張由參與商戶發出的電子消費單據,每張單據金額最少滿HK$50)(「合資格消費」),可享以下獎賞「(獎賞)」(詳情見下表)。

    獎賞1:
    以同一張適用信用卡同日累積消費滿指定金額
    (需累積不少於2張及不多於4張由參與商戶發出的電子消費單據,每張單據金額最少滿HK$50)
    獎賞
    HK$1,000至少於HK$3,000 35 K Dollar
    HK$3,000至少於HK$6,000 120 K Dollar
    HK$6,000或以上 280 K Dollar

    獎賞2:
    以同一張適用信用卡同日累積消費滿指定金額
    (需累積不少於2張及不多於4張由參與商戶發出的電子消費單據,每張單據金額最少滿HK$50)
    獎賞
    HK$4,000或以上 可登記或獲升級成為 KLUB 11 金卡會員

    每張電子消費單據的金額須最少滿HKD50(「合資格收據」),合資格收據淨金額最少為HK$50,以K Dollar及/或K11實體或電子禮券及/或商戶的實體或電子禮券消費之金額除外。如合資格收據為兩張或以上,即須至少由2間不同參與商戶發出。

    K Dollar之使用須以K11 Loyalty Program Limited(「KLUB 11」)會員獎賞計劃及K Dollar獎賞計劃之條款及細則為準。有關KLUB 11會員獎賞計劃的相關條款及細則的詳情,請參閱網頁https://klub-11.com/zh-hk/program-terms-and-conditions/ *。K Dollar獎賞計劃的相關條款及細則的詳情,請參閱網頁https://www.krewards.com/zh-hk/program-terms-and-conditions *。

  4. 獎賞1及獎賞2可以同時兌換。要兌換獎賞,持卡人必須先登記成為KLUB 11會員及K Dollar 獎賞計劃會員,並將其KLUB 11會籍綁定其相應的K Dollar獎賞計劃會籍,並於消費當日親身前往K11 Art Mall地下禮賓部登記其合資格消費。持卡人登記其合資格消費時須出示適用信用卡實體卡或出示其綁定指定流動支付工具的電子適用信用卡(只限Apple Pay、Google Pay或Samsung Pay),相關電子貨幣付款存根正本或電子適用信用卡之交易記錄截圖和合資格收據。
  5. 每位持卡人每日最多可兌換280 K Dollar,於整個推廣期內最多兌換1,680 K Dollar。每日只可根據相應合資格收據上的消費金額,兌換每個對應指定消費金額級別的K Dollar 獎賞一次。用作兌換其中一個消費金額級別的獎賞而被KLUB 11標記的合資格收據,不能再次用於兌換另一個消費金額級別的獎賞。
  6. 每位持卡人只能於推廣期內兌換獎賞2一次。每位持卡人須先成為 KLUB 11 會員方可享用獎賞2 (如本身非 KLUB 11 會員)。所有合資格收據均須來自K11 Art Mall的參與商戶,並以同一張適用信用卡支付。
  7. 「參與商戶」是指於K11 Art Mall接受會員使用K Dollar作為其交易的付款款項或部分付款款項的商戶,可瀏覽https://klub-11.com/zh-hk/k-dollar/ * 以查閱參與商戶之完整名單。
  8. 就本推廣而言,合資格消費不包括以下類別的消費或單據:
    1. 單筆支出低於HK$50;
    2. 以現金支付的交易;
    3. 購買任何種類的會籍;
    4. 購買預付產品 、現金券、禮品卡或優惠券、儲值卡或預付卡(不包括於K11 Art Mall之商戶(Market Place, 萬寧, 周大福, agnès b. RUE DE MARSEILLE, agnès b. FLEURISTE, agnès b. DÉLICES 及IKEA尖沙咀規劃及訂購中心除外));
    5. 購買表演/活動/展覽入場券;
    6. 使用K Dollar 及/或K11電子或實體禮券進行支付;
    7. 於K11 Art Mall使用商戶之現金券、禮品卡或優惠券、儲值卡或預付卡進行支付(於K11 Art Mall之Market Place, 萬寧, 周大福, agnès b. RUE DE MARSEILLE, agnès b. FLEURISTE, agnès b. DÉLICES及 IKEA尖沙咀規劃及訂購中心除外);
    8. 所有以電子錢包付款的簽賬 (Apple Pay、Google Pay、Samsung Pay除外)、所有電子錢包增值、八達通自動增值服務交易及為八達通卡、儲值卡或預付卡增值;
    9. 貨幣兌換;
    10. 在凱悅酒店、K11 ARTUS、K11 ATELIER (包括Victoria Dockside 及 King’s Road)和香港瑰麗酒店進行的任何交易;
    11. 在Victoria Playpark、 D Mind & the Prince和麗晶軒進行的任何交易;
    12. 與K11商戶的任何網上交易;
    13. 任何銀行交易;
    14. 慈善捐款;
    15. 任何賬單支付(包括但不限於電訊或公用事業賬單支付);及
    16. 本行、KLUB 11、參與商戶不時決定的任何其他消費或單據類別。
  9. 就本推廣而言,適用信用卡簽賬包括以下類別的簽賬及須由同一位持卡人簽賬:
    1. 以適用信用卡簽賬;
    2. 透過Apple Pay、Google Pay及Samsung Pay以適用信用卡簽賬;及
    3. 以適用信用卡透過DBS Card+ 的「繳款及轉賬」功能簽賬。為免存疑,透過「星展iBanking網上理財」或「DBS digibank HK App」的交易並不屬於本推廣的合資格消費。使用繳款及轉賬功能受條款及細則約束。詳請:https://www.dbs.com.hk/iwov-resources/tnc/payntransfer_tnc_zh.pdf。
  10. 若KLUB 11及/或參與商戶拒絕提供獎賞而引致持卡人有任何損失,本行毋須負上任何責任。
  11. 本行、KLUB 11及/或參與商戶可以修改本條款及細則及/或更改或終止本推廣。如有任何爭議,本行、KLUB 11及/或參與商戶保留最終決定權。
  12. 如中、英文版本有不一致之處,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 此網站並非本行的網站,本行對該網站的內容及持卡人使用有關內容一切概不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