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GO冬日旅遊祭」的條款及細則

  1. 「iGO冬日旅遊祭」(「推廣」)只適用於持有由星展銀行(香港)有限公司(「銀行」)發出的DBS Black World Mastercard®(「適用信用卡」)並在DBS信用卡DBS$獎賞計劃中選擇「DBS$自選換領計劃 」的主要持卡人( 「持卡人」)。
  2. 持卡人必須於2019年12月3日至2020年1月31日(「推廣期」)以適用信用卡於iGO Rewards網站(「網站」)使用指定優惠代碼「IGOWINTER2019」(「優惠代碼」)進行單一滿DBS$1,500或以上的旅遊產品預訂,並於2020年7月31日或之前完成旅程,方可於該次預訂享DBS$250折扣優惠(「優惠」)。優惠名額500個,先到先得,訂完即止。
  3. 持卡人須透過網頁https://cards.dbs.com.hk或DBS Omni手機應用程式成功登記DBS Omni帳戶,登記後,於DBS Omni內選取iGO Rewards方可以適用信用卡登入網站預訂;如持卡人未持有DBS Omni帳戶,請先登記新帳戶。
  4. 優惠將於持卡人在網站「付款」頁面上「有優惠代碼?」位置輸入有效的優惠代碼並按「應用」後自動於預訂項目所需的總金額中扣減,需付餘數將顯示於「總金額」內。優惠代碼必須於完成預訂前輸入,如持卡人未能符合此要求致未能享用優惠,銀行及Mastercard Travel Solutions Hong Kong Limited(「商戶」)概不負責。
  5. 在使用優惠代碼時,持卡人的適用信用卡賬戶內需擁有DBS$100或以上方可使用提供的優惠代碼,而每次預訂須扣減適用信用卡賬戶內最少DBS$100及支付港幣50元的預訂行政費。
  6. 每次預訂只可使用一個優惠代碼。
  7. 優惠代碼一經換領不能作出任何更改。優惠代碼不可轉換、退款、轉讓或退回,及不可兌換現金。
  8. 經網站進行的預訂須同時受 (i) DBS信用卡DBS$獎賞計劃條款及細則、(ii) DBS信用卡iGO Rewards條款及細則、(iii) 商戶的iGO Rewards 預訂條款及細則、(iv) 商戶的iGO Rewards隱私政策所約束。以上項目 (i) 及 (ii) 詳情可參閱go.dbs.com/hk-reward-tnc 及go.dbs.com/hk-iGO-TnC。而項目 (iii) 及 (iv) 詳情必須於登入網站後方可供瀏覽。
  9. 任何人士若非本條款及細則的一方,不可根據《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香港法例第623章)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
  10. 除特別註明外,優惠不可與其他折扣或推廣優惠同時使用。
  11. 銀行可以修改本條款及細則及/或更改或終止本推廣。銀行的決定為最終決定。
  12. 如中、英文版本不一致,概以英文版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