額外迎新優惠HK$200「一扣即享」金額之條款及細則:

  1. 額外迎新優惠HK$200「一扣即享」金額(「額外迎新優惠」)只適用在2019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期間(「推廣期」)透過DBS Omni手機應用程式(「DBS Omni」)向星展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本行」)申請DBS Black World Mastercard® 或DBS COMPASS VISA主卡(「新卡」)並成功獲批核的申請人。
  2. 除另有註明外,額外迎新優惠只適用於在新卡的批核過程中,沒有申請或並不持有、或在新卡的申請日期前12個月內未曾持有及/或沒有取消任何由本行發出的信用卡主卡(包括聯營卡)的申請人(「新客戶」)。
  3. 於推廣期內,每位新客戶只可享額外迎新優惠一次。為免產生疑問,如新客戶透過DBS Omni向本行多次申請新卡並成功獲批核多於一張新卡,就所有在推廣期內的新卡申請而言,新客戶將只能獲贈額外迎新優惠一次。
  4. 額外迎新優惠將在新客戶以新卡完成HK$200或以上的單一簽賬交易,當交易顯示於DBS Omni的Timeline時,經DBS Omni推送的紅色「一扣即享」按鈕贈予合資格的新客戶。新客戶可按該紅色按鈕經DBS Omni的「一扣即享」功能扣減該賬單HK$200的應付金額。電子錢包(包括但不限於PayMe、WeChat Pay及支付寶)的增值及透過電子錢包付款(Apple Pay, Google Pay 或 Samsung Pay除外)的零售交易不會被視為可獲推送紅色「一扣即享」按鈕的簽賬。
  5. 新客戶必須於推廣期內登記及啟動DBS Omni帳戶,並開啟DBS Omni的「一扣即享」通知,方可接收推送通知。
  6. 倘若新客戶於新卡發出日期後3個月內未有以新卡完成可享用額外迎新優惠的交易,則當作放棄額外迎新優惠,本行恕不作出任何特別處理及任何形式的補償。
  7. 作為額外迎新優惠的「一扣即享」金額不能與本行及商戶舉辦的其他「一扣即享」推廣活動的優惠同時享用。新客戶必須先完全享用此額外迎新優惠後,方可續享其他「一扣即享」推廣優惠。
  8. 任何人士若非本條款及細則的一方,不可根據《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香港法例第 623 章)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
  9. 新客戶必須不涉及任何濫用/違規,方可獲得額外迎新優惠,否則本行將從新客戶的戶口扣除額外迎新優惠的等值金額而無須另行通知,及/或採取行動以追討任何未償付金額。
  10. 本行可修訂本條款及細則及/或更改或終止額外迎新優惠。本行的決定為最終定論。
  11. 如中、英文版本有不一致之處,概以英文版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