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Jek 15%現金回贈」推廣的條款及細則

  1. 「GoJek 15%現金回贈」推廣(「本推廣」)只適用於持有由星展銀行(香港)有限公司(「銀行」)發出的DBS信用卡及其聯營卡 (不包括商務卡及貴賓卡)(「適用信用卡」)的持卡人(「持卡人」)。
  2. 推廣期由2019年10月2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包括首尾兩日)(「推廣期」)。
  3. 持卡人如欲參與本推廣,持卡人須於2019年10月21日早上9時(香港時間)至2019年12月31日晚上11時59分(香港時間)期間透過銀行網頁http://cards.dbs.com.hk或以DBS Omni手機應用程式按下述步驟完成登記程序:
    1. 成功登記DBS Omni帳戶(已有DBS Omni帳戶的持卡人可跳過步驟 (i),直接按下述步驟 (ii) 開始登記程序);
    2. 以適用信用卡成功登記參加本推廣,並須細閱及確認接受本推廣的條款及細則及按指示輸入所需資料。持卡人於成功登記後將獲發登記紀錄電郵及參考編號以供記錄及查詢之用。每張適用信用卡於推廣期內只需登記一次。
  4. 成功登記的持卡人於推廣期內以已登記的適用信用卡經GoJek手機應用程式(「GoJek」)於海外作車資簽賬(「合資格交易」),該合資格交易可享15%港幣現金回贈(「現金回贈」)。現金回贈金額將以合資格交易的總和折算為港幣後計算, 並將進位至整數。
  5. 適用信用卡的附屬卡的合資格交易將併入主卡戶口內計算。同一持卡人名下旳不同信用卡的合資格交易不會合併計算。
  6. 持卡人需儲存其適用信用卡於GoJek戶口內以獲享現金回贈。
  7. 就本推廣而言,以下類別不屬於合資格交易:已被取消、正在進行索償、退貨及/或退款等的交易或銀行不時決定的其他類別的交易。
  8. 現金回贈將於整個推廣期完結後3個月內直接存入有關之適用信用卡戶口,並顯示於月結單上。
  9. 任何登記、交易的時間及有效性及/或持卡人於本推廣獲得現金回贈的資格,將由銀行按其紀錄全權酌情決定。如持卡人的登記或交易紀錄與銀行紀錄不符,銀行的紀錄將為決定性並對持卡人具有約束力。
  10. 持卡人必須保存每項合資格交易的簽賬紀錄。如持卡人與銀行對是否合資格獲得獎賞有爭議,銀行保留權利要求客戶提交合資格交易的簽賬紀錄作核實。如銀行的紀錄與持卡人的紀錄不符,銀行的紀錄及決定將為不可推翻的最終定論。
  11. 現金回贈只適用於在有關推廣期至給予獎賞期間,適用信用卡戶口信用狀況良好、仍然有效及無欠繳(概由銀行全權酌情決定)之持卡人。如戶口狀況有變,銀行保留權利終止向持卡人提供現金回贈及/或在不作事先通知下,直接向持卡人收取相等於所獲現金回贈之金額。銀行就持卡人獲得現金回贈的資格可全權酌情決定。
  12. 現金回贈不可轉讓、用作繳付最低付款額、兌換現金、信貸額或其他折扣/貨品/服務。
  13. 銀行有絕對酌情權根據銀行紀錄有關交易(包括時間及日期)的細節以決定其有效性及/持卡人享有現金回贈的資格。如持卡人有關交易的紀錄與銀行紀錄不符,銀行的紀錄將具決定性並對持卡人具有約束力。
  14. 持卡人不得濫用本推廣/違反本推廣的規定,否則銀行將在不作通知下從持卡人的戶口扣除有關現金回贈的價值及/或採取行動以追討有關金額。
  15. 任何人士若非本條款及細則的一方,不可根據《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香港法例第 623 章)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
  16. 銀行及參與商戶有權修改本條款及細則、更改或終止推廣。如有任何爭議,銀行及參與商戶保留最終決定權。
  17. 如中、英文版本不一致,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DBS信用卡優惠一般條款及細則

  1. 除特別註明外,載於此網頁的推廣優惠(「優惠」)適用於持有由星展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本行」)發出的DBS信用卡、DBS聯營卡及DBS COMPASS VISA(不包括商務卡及貴賓卡)(「適用信用卡」)的持卡人(「持卡人」)。
  2. 持卡人必須以適用信用卡簽賬,方可享優惠。
  3. 對持有DBS Black American Express® Card的持卡人而言,持卡人只可於接受美國運通卡簽賬的商戶商店(實體或網上)享有優惠。
  4. 某些優惠不適用於公眾假期、公眾假期前夕、節日、節日前夕及商戶指定的日期,請聯絡有關商戶查詢詳情。
  5. 持卡人必須於簽賬前與有關商戶確定優惠。除特別註明外,優惠只適用於有關商戶位於香港的分店。
  6. 除特別註明外,所有優惠只適用於正價貨品,而不適用於公價、特價、寄售、推廣、節日及指定貨品/服務。優惠不可與其他推廣折扣或優惠、現金券或會員優惠同時使用。
  7. 特定商戶可能要求預約並於預約時說明享用優惠,請先致電有關商戶查詢詳情。
  8. 除特別註明外,與飲食相關的優惠不適用於外賣、套餐、特價菜式、房間服務、會議、私人派對、宴會酒席、到會服務、歡樂時光時段、茶芥及加一服務費。
  9. 所有產品及服務數量有限,售完即止。
  10. 載於此網頁的所有產品及服務的價格僅供參考之用,如有任何調整,恕不另行通知。
  11. 本行並非產品/服務的供應商,載於此網頁的產品/服務資料、圖片或參考售價(如有)亦非由本行提供並只供參考。如對產品/服務的質素或供應情況或此網頁內任何上述資料的準確性有任何查詢、申索或投訴,應直接向有關商戶提出。本行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12. 若有關商戶拒絕提供優惠而引致持卡人有任何損失,本行毋須負上任何責任。
  13. 除本條款及細則外,各項優惠須受其適用的特定條款及細則約束。
  14. 任何人士若非本條款及細則的一方,不可根據《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香港法例第623章)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
  15. 本行及有關商戶可以修改本條款及細則及/或更改或終止優惠。本行及有關商戶的決定為最終決定。
  16. 如中、英文版本有不一致之處,概以英文版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