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旅遊即時扣減優惠」的條款及細則

  1. 「永安旅遊即時扣減優惠」(「優惠」)只適用於由星展銀行(香港)有限公司(「銀行」)發出的DBS Black World Mastercard®、DBS Eminent Card及DBS COMPASS VISA(「適用信用卡」)的主要持卡人及附屬卡持卡人(「持卡人」)。
  2. 「預訂期」由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4月10日,首尾兩天包括在內。
  3. 持卡人以適用信用卡於預訂期內經永安旅遊手機應用程式預訂機票或酒店簽賬金額達HK$2,000或以上(以單一交易計算)(「簽賬要求」),並於付款頁面輸入優惠碼「BG011」(適用於DBS Black World Mastercard) / 「BG022」(適用於DBS Eminent Card及DBS COMPASS VISA),可即時從簽賬金額即時扣減HK$250 (適用於DBS Black World Mastercard) / HK$150 (適用於DBS Eminent Card及DBS COMPASS VISA)。簽賬要求不包括相關稅項、香港機場建設費及附加費。
  4. 如持卡人未能於進行交易時輸入相關的優惠碼致未能享用優惠,銀行及永安旅遊概不負責。
  5. 優惠設名額共1,550個,不同適用信用卡設有不同名額,其名額用完即止。
  6. 優惠須視乎實際機位及酒店房間供應情況而定。
  7. 每次交易只可使用優惠碼1次。優惠不可與其他折扣或推廣優惠同時使用,及不可兌換現金或其他禮品。
  8. 任何未使用的優惠碼將不能兌換現金及更改為其他產品或服務。
  9. 若參與商戶拒絕提供優惠而引致持卡人有任何損失,銀行毋須負上任何責任。
  10. 優惠只適用於預訂期間,適用信用卡戶口信用狀況良好、仍然有效及無欠繳(概由銀行全權酌情決定)的持卡人。銀行可全權酌情決定持卡人是否合資格享有優惠。
  11. 銀行有絕對酌情權根據銀行紀錄有關交易的細節(包括時間及日期)以決定其有效性及/或持卡人享有優惠的資格。如持卡人有關交易的紀錄與銀行紀錄不符,銀行的紀錄將具決定性並對持卡人具有約束力。
  12. 持卡人不得濫用本優惠/違反本優惠的規定,否則銀行將在不作通知下從持卡人的戶口扣除優惠的價值及/或採取行動以追討有關金額。
  13. 任何人士若非本條款及細則的一方,不可根據《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香港法例第623章)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
  14. 銀行及參與商戶有權修改本條款及細則、更改或終止優惠。如有任何爭議,銀行及參與商戶保留最終決定權。
  15. 如中、英文版本不一致,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一般條款及細則

  1. 持卡人必須以適用信用卡進行合資格交易的簽賬方可獲享優惠。
  2. 有關優惠之推廣期,請參閱下列參與商戶之條款及細則。個別優惠不適用於指定日期,詳情請向有關參與商戶查詢。所有相關之信用卡交易(「合資格交易」,定義以第3條條款及細則為準),以交易日計算,須於此期間內完成。
  3. 優惠只適用於持卡人於推廣期內以適用信用卡透過參與商戶的指定網站/網頁或使用指定網上付款系統完成並已誌賬的指定網上零售簽賬(「合資格交易」),但不包括以下類別之交易:任何繳費賬項、已被取消、正在進行索償、退貨及/或退款等之交易或銀行不時決定之其他類別之交易。有關個別優惠之詳情及合資格交易簽賬要求,請參閱相關條款及細則。
  4. 除特別註明外,優惠不可與其他推廣折扣或優惠、現金券或會員優惠同時使用。優惠不能轉讓,亦不可用作繳付最低付款額、兌換現金、信貸額或其他折扣/貨品/服務。
  5. 優惠產品及服務數量有限,售完即止。
  6. 所有產品及服務價目均以參與商戶的指定網站/網頁所載之價格為準,價格可能不時調整,而毋須另行通知。
  7. 銀行並非產品或服務之供應商,載於銀行網頁上的產品或服務資料、圖片或參考售價亦非由銀行提供並只供參考。如對產品或服務的質素或供應情況或網頁內任何上述資料的準確性有任何查詢、申索或投訴,應直接向有關供應商提出。銀行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8. 若參與商戶拒絕提供優惠而引致持卡人有任何損失,銀行毋須負上任何責任。
  9. 優惠只適用於在有關推廣期至給予獎賞期間,適用信用卡戶口信用狀況良好、仍然有效及無欠繳(概由銀行全權酌情決定)之持卡人。銀行可全權酌情決定持卡人是否合資格享有優惠。
  10. 銀行有絕對酌情權根據銀行紀錄有關交易(包括時間及日期)之細節以決定其有效性及/或持卡人享有優惠的資格。如持卡人有關交易的紀錄與銀行紀錄不符,銀行的紀錄將具決定性並對持卡人具有約束力。
  11. 同一持卡人以不同適用信用卡進行之簽賬不可合併計算。如持卡人之適用信用卡戶口設有附屬卡,經該附屬卡完成的有關簽賬將會併入主卡戶口內計算。
  12. 任何人士在優惠中如有任何舞弊及/或欺詐成分(由銀行全權酌情決定),銀行有權取消其享有優惠的資格及/或取消其於銀行開立的全部或部份戶口。銀行保留權利直接從有關人士在銀行開立的任何戶口扣除任何不適當地獲得之獎賞的價值,而不作事先通知,及/或採取法律行動以追討有關金額。
  13. 除持卡人和銀行外,任何其他人士均無權根據《合同(第三方權利)條例》(第623章)強制執行或享受本條款及細則內任何條款的利益。
  14. 銀行及參與商戶有權修改本條款及細則、更改或終止優惠。如有任何爭議,銀行及參與商戶保留最終決定權。
  15. 如中、英文版本不一致,概以英文版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