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S x HKBN額外迎新優惠高達HK$300「一扣即享」金額推廣條款及細則:

  1. DBS x HKBN額外迎新優惠高達HK$300「一扣即享」金額(「額外迎新優惠」)只適用於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期間(「推廣期」)經指定連結 (go.dbs.com/hk-hkbn300) 下載DBS Omni手機應用程式(「指定 DBS Omni」),並透過指定 DBS Omni向星展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本行」)填妥及遞交DBS COMPASS VISA 主卡申請表格及於申請日期後一個月內交回所需的全部證明文件並成功申請為DBS COMPASS VISA(「新卡」)主要持卡人的新客戶(「新客戶」)。
  2. 新客戶指在新卡的批核過程中,沒有申請或並不持有、或在新卡的申請日期前12個月內未曾持有及/或沒有取消任何由本行發出的信用卡主卡(包括聯營卡)的申請人。
  3. 於推廣期內,每位新客戶只可享額外迎新優惠一次。為免產生疑問,如新客戶透過指定DBS Omni向本行多次申請新卡並成功獲批核多於一張新卡,就所有在推廣期內的新卡申請而言,新客戶將只能獲贈額外迎新優惠一次。
  4. 額外迎新優惠將分3次(每次HK$100)在推廣期完結1個月後 (發放優惠的時間表請參閱第6條條款),當新客戶以新卡於HKBN完成HK$100或以上的單一零售簽賬交易(「合資格交易」) ,當該合資格交易顯示於DBS Omni手機應用程式(「DBS Omni」)的Timeline時,經DBS Omni推送的紅色「一扣即享」按鈕贈予合資格的新客戶。新客戶可按該紅色按鈕經DBS Omni的「一扣即享」功能扣減該合資格交易的HK$100應付金額。電子錢包(包括但不限於PayMe、WeChat Pay及支付寶)的增值及透過電子錢包付款(Apple Pay, Google Pay 或 Samsung Pay除外)的零售交易不會被視為可獲推送紅色「一扣即享」按鈕的簽賬。
  5. 如欲享額外迎新優惠,新客戶必須於進行合資格交易前登記及啟動DBS Omni帳戶,並於DBS Omni的目錄選項內選擇 > 設定 > 推送通知 > 選擇開啟「一扣即享」獎賞。
  6. 本行將於新卡發出1個月後經DBS Omni 發出推送通知,通知新客戶可開始進行合資格交易以獲享額外迎新優惠。惟新客戶必須於有關推送通知發出日期後3個月內完成所有合資格交易,若限期過後仍有未完成的任何合資格交易,則當作放棄相關的「一扣即享」金額,本行恕不作出任何特別處理及任何形式的補償。
  7. 作為額外迎新優惠的「一扣即享」金額不能與本行和商戶舉辦的其他「一扣即享」推廣的獎賞同時享用。若新客戶的合資格交易同時符合多於一個「一扣即享」推廣獲享獎賞的要求,本行有權決定發放「一扣即享」獎賞的先後次序,當該合資格交易已於其中一個「一扣即享」推廣中獲享獎賞,該合資格交易則不可從其他「一扣即享」推廣再次獲享獎賞。如有任何爭議,本行保留最終決定權。
  8. 新客戶必須不涉及任何濫用/違規,方可獲得額外迎新優惠,否則本行將從新客戶的戶口扣除額外迎新優惠的等值金額而無須另行通知,及/或採取行動以追討任何未償付金額。
  9. 本行可修訂本條款及細則及/或更改或終止額外迎新優惠。本行的決定為最終定論。
  10. 如中、英文版本有不一致之處,概以英文版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