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具體規定
本人明白並同意:
- 除本部分以下第2段所述外,於財富管理證券戶口內的任何證券及/或投資產品的交易(包括但不限於認購﹑購買﹑轉換﹑銷售及出售)只可由本人通過星展豐盛理財客戶經理進行但不能經由其他途徑處理。
- 在本人同意適用的條款及細則和銀行不時施加的限制及條件的前提下,於財富管理證券戶口內的任何股票的交易(包括但不限於認購﹑購買﹑轉換﹑銷售及出售)只可由本人經網上銀行服務以電子方式進行,但(1)滬港通股票、(2)深港通股票、(3)碎股、(4)香港特區政府通脹掛鈎債券,及(5)銀行不時全權酌情決定的任何其他股票則除外。
- 為免產生疑問,於財富管理證券戶口以外的任何戶口進行的任何證券及/或投資產品交易(包括但不限於認購﹑購買﹑轉換﹑銷售及出售)只可由本人通過所屬戶口就有關證券及/或投資產品提供的特定途徑進行(非通過財富管理證券戶口的現有途徑)。
- 銀行將按照通過電話、傳真、網上銀行服務或銀行不時批准的其他通訊設備所發出的任何指示、要求及/或其他通訊行事(「遠程指示」),而銀行如此行事是基於真誠地相信該等指示是由本人發出以操作戶口或向銀行提出關於戶口投資的指示。本人確認並承諾承擔所有由銀行收到的遠程指示所產生的風險,而只要銀行已真誠地行事,銀行將不承擔任何責任。銀行將不對超出其控制範圍的任何事項負責,包括但不限於任何設備出錯、故障或損壞或任何遠程傳輸被干擾或截取的情況。本人亦同意及承諾,銀行有權在任何時間按其絕對酌情權,在執行遠程指示前要求確認該指示,或拒絕執行任何遠程指示,即使先前銀行(或代表)已接受該遠程指示,同時銀行將不承擔任何後果(包括但不限於本人蒙受的任何損失、損害或費用)。在以上任何情況下,銀行可全權酌情決定取消或以其認為適當的方式處置有關遠程指示。如果本人通過電話發出指示,將增加出現錯誤或誤解等的風險。本人接受這種風險,並受銀行真誠地記錄的指示所約束。
- 銀行(a)開立、維持及運作本人於本申請中選擇的形式和貨幣種類的戶口,以及(b)就財富管理戶口開立、維持及運作本人名義聯名的任何貨幣種類(不時指定並獲銀行同意)並與本人所要求的服務相關的或銀行認為與提供給本人的服務相關且必需的其他戶口(包括保管、投資或/及交易服務相關的戶口)。
- 除非銀行另行向本人作出通知,否則銀行以代理人身份為本人進行證劵買賣。
- 本申請是本人為要求開立戶口和申請銀行提供的產品及服務而作出的,並未受任何第三方唆使或誘導。
- 本申請中所包含的條款及細則,以及財富管理戶口條款及細則(如適用)及綜合戶口條款及細則的相關部分將(i)規管本人與銀行就本申請所申請的戶口的戶口關係,以及(ii)適用於本申請中相關部分所列出的相關產品及服務。
- 本人為財富管理戶口的最終受益人,並負責向銀行發出交易指示。假如日後該戶口的最終受益人有所改變,本人會在合理可行的情況下盡快通知銀行。
- 在銀行接受本申請後,銀行將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境內按其酌情權向本人提供一系列銀行及投資產品和服務。
附加/新產品及服務
銀行亦可不時推介新產品和服務。本人在認購該新產品及使用該新服務之前,須以書面或銀行絕對酌情權允許的其他方式,向銀行確認同意適用於該產品及/或服務的認購及/或使用的相關條款及細則。
銀行在收到本人的要求後,可按其絕對酌情權:
- 在收到本人的書面同意前允許本人認購產品或使用服務。在此等情況下,本人將被視作已收到並接受適用於該產品及服務的所有條款及細則;及/或
- 根據銀行決定的條款及細則向本人提供銀行貸款服務。在此等情況下,在信用貸款額批核前,銀行有權施加條款及細則,而本人及擔保人/抵押品提供者(按銀行的要求)或須簽署信用貸款及抵押文件。
本人聲明,作為投資者,本人對股票交易、外匯交易及其他投資已熟悉及有相當認識,並確認本人若決定進行任何交易,是基於本人的判斷及決定。本人謹此接納本人對任何交易的義務所涉及的風險。
本人進一步承諾及確認,本人於指示銀行訂立任何衍生工具及/或其他交易之前,將先行閱讀並完全理解:
- 與交易有關的所有合約細則、附錄及增補(如適用);
- 交易的性質及適用於交易的條款及細則;及
- 銀行的信用貸款、保證金及/或透支規定(如情況符合並適用)。
存款保障計劃
本人確認並明白:
- 多種貨幣結算戶口內的存款及現行存款期為 5 年或以下的定期存款或存款證是符合香港特別行政區存款保障計劃保障資格的存款。
- 存款期超過五年的定期存款。
是不受保障的存款,並不受香港特別行政區存款保障計劃的保障。
監管法律及司法權
- 就銀行提供予本人的任何戶口、服務或貸款(且雙方未有任何書面的相反協議)而言,本申請所載的適用條款及細則,以及銀行與本人簽訂的任何其他文件或協議,須受到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法律的規管並據之解釋。且為保護銀行利益,本人須不可撤銷且無條件地服從香港特區法院的非專屬司法管轄權。本人放棄在任何時間反對在任何該類法庭進行任何訴訟的權利,放棄就訴訟程序在一個不適當的訴訟地進行而提出申索的權利,並進一步放棄就任何對本人不具有審理權的法庭所作訴訟提出反對的權利。
- 銀行可在任何司法管轄區提出訴訟,不論此訴訟是否已經或正在任何一個或多個其他司法管轄區提出。
- 本人可能就本人或本人的資產在任何司法管轄區享有免於被起訴、執行或扣押或其他法律程序的權利(不論本人是否已申索該等豁免權),本人不可撤銷地同意不會申索,且不可撤銷地放棄在該司法管轄區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的任何該等豁免權。
戶口操作安排
本人同意並確認任何就本人開立於銀行的戶口進行的操作以及該(等)戶口的交易(如有)應受本申請開戶文件中包括的條款及細則,以及財富管理戶口條款及細則所規限,而該等條款可予不時補充、修改或替代;及
當本人簽署本申請中的戶口操作安排時,本人確認;
- 本人已收到本人所選語言的以下文件最新版本:(a) 財富管理戶口的條款及細則 ,(b) 中港通補充條款和風險披露(滬港通及深港通) ,(c) 資料政策通告 ,(d) 銀行服務收費表 及(e) 稅務要求通知 。
- 本人確認本人已閱讀並完全理解本申請表格及本人在上文(a)段中確認收到的所有文件的內容並同意受其約束,且本人曾獲邀可按本人意願就該等文件提出疑問或尋求獨立專業意見。本人明白本人可隨時索取上述文件或在銀行網站 (www.dbs.com.hk) 瀏覽。
- 本人已在本申請中向銀行提供正確、完整且準確的資料,且本人授權銀行可選擇從任何來源查證該等資料;
- 本人已閱讀並完全理解本安排中列明的簽署規定,且本人同意銀行可依照其絕對酌情權以本次紀錄取代本人與銀行及銀行其他部門達成的所有協議;及
- 銀行獲完全授權可在任何時候及不時為執行本人可能進行的交易或與此相關的目的代本人及以本人名義開立任何幣種的任何後續戶口,亦可在銀行認為該(等)戶口不再需要或使用時結束該(等)戶口。
在本人接受銀行提供的任何產品及服務時,本人理解並同意:
- 列於財富管理戶口條款及細則的風險披露聲明將適用於本人於銀行任何戶口的交易。本人亦確認該聲明並未披露市場(包括衍生品市場)的所有風險及其他重大事項;
- 除非本人理解所有風險,且本人已諮詢法律或財務意見後判斷認為某項交易對本人而言符合本人的財政情況及投資目標,否則本人應避免進行該項交易。當本人指示銀行以本人名義進行任何投資或交易時,本人應被視為有此理解及決定;
- 本人就投資及買賣交易作出判斷;
- 本人確認,本人完全明白銀行並非獨立的中介人,理由是銀行從其他人士(可能包括產品發行人)收取向本人分銷投資產品的費用、佣金或其他金錢收益。本人如欲了解詳情,應參閱銀行在訂立任何投資產品交易前或在訂立任何投資產品交易時向本人作出的以下披露:(i) 銀行從其他人士收取的金錢收益;(ii) 銀行從其他人士收取的非金錢收益;及/或 (iii) 銀行與產品發行人的緊密聯繫或其他法律或經濟關係。
- 銀行及其關聯機構的貨幣或證券持倉可能並不與銀行人員或僱員提供的建議保持一致;
- [產品發行人並非星展銀行(香港)有限公司 (「銀行」)] 對於銀行與本人之間因銷售過程或處理產品而出現的合資格爭議(定義見金融糾紛調解中心與金融糾紛調解計劃相關的職權範圍),銀行將與本人進行金融糾紛調解計劃程序;然而,涉及產品合約條款的任何爭議應由產品發行人與本人直接解決。
- 任何因銀行以本人名義進行的交易或投資的相關風險或所受損失均由本人戶口承擔;及
- 除非銀行收到有關更改簽署安排的書面通知,否則星展豐盛理財戶口的簽署式樣及/或印章應適用於操作財富管理戶口。
個人資料收集聲明
本人同意由銀行不時發出予客戶的資料政策通告、其他關於客戶資料的通知及通訊(「資料政策」)均適用於本人在本申請表格內所提供的資料或銀行從其他來源取得或基於本人與銀行或與任何其他星展集團公司之間的關係而獲得的資料(「資料」)。本人已細閱及明白該資料政策,並同意接納該資料政策成為銀行戶口及服務條款及細則的一部分。本人特此同意本人的資料可按照該資料政策的用途使用及向有關人士(不論於香港境內或以外)披露。
本人完全同意銀行可:
(a) 向其他組織、機構或人士核實、提供或收集本人的資料;
(b) 轉移本人的資料至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外任何地區,包括新加坡; 及
(c) 將任何資料與本人的資料比較,並利用比較結果作任何用途,包括不利於本人利益的用途(包括拒絕本申請)。
有關本人的個人資料用於直銷推廣的確認
本人明白,銀行擬將本人的個人資料用於直銷推廣,惟必須先獲得本人的同意。本人曾就是否接收直銷推廣聯繫或資訊作出選擇,本人現確認本人的現有選擇將維持不變,而本申請表格內提供的所有資料均可根據該項選擇加以使用。本人明白,如本人欲更改現有的選擇,本人可隨時填妥拒絕直銷推廣表格後交回銀行,且無須就此支付任何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