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條款及細則: |
| 1. |
本網頁所載之網上理財客戶迎新優惠(「迎新優惠推廣」)之推廣期由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止,包括首尾兩天(「迎新優惠推廣期」)。 |
| 2. |
全新星展iBanking客戶(「全新客戶」),於迎新優惠推廣期內於本行成功登記星展iBanking網上理財及於登記日前6個月內任何時間均未曾持有任何星展iBanking網上理財戶口,均可參加迎新優惠推廣。 |
| 3. |
任何全新客戶於登記星展iBanking網上理財之日起1個月內成功申請電子結單/電子通知書,即可獲得HK$50百佳禮券一張(「禮券」)。 |
| 4. |
不論成功申請多少份電子結單/電子通知書,每位全新客戶只可於迎新優惠推廣期獲得禮券一張。 |
| 5. |
禮券將於2013年8月31日或以前郵寄予合資格的全新客戶。全新客戶必須於本行發出禮券時仍然為星展iBanking網上理財之客戶,方可獲得禮券。 |
| 6. |
合資格之全新客戶若於迎新優惠推廣期內或禮券郵寄日期前取消電子結單/電子通知書服務,將不會獲發禮券。 |
| 7. |
本行並非禮券之供應商。客戶如對禮券或相關服務有任何查詢或投訴,請直接與有關供應商聯絡,本行恕不承擔任何責任。 |
| 8. |
禮券不能交換或兌換現金,禮券須按有關供應商指定的條款及細則使用。
|
| 9. |
本行職員均不合資格獲享迎新獎賞。
|
| 10. |
客戶在推廣中如有任何舞弊或欺詐成分(由本行全權決定),本行有權取消該客戶參加此推廣的資格及/或其於本行的全部或部分戶口。本行保留權利在客戶於本行的戶口內直接扣除客戶因舞弊或欺詐而不恰當地獲得的禮券的等值金額而不作另行通知及/或採取法律行動追討該金額。
|
| 11. |
本行有權以其他禮品代替禮券或隨時更改本條款及細則及/或修訂或終止上述推廣而毋須另行通知。若有任何爭議,本行保留最終決定權。 |
| 12. |
本條款及細則之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歧義,一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