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新優惠條款及細則 :

  1. 迎新優惠只適用於在2024年12月31日(「迎新優惠限期」)或之前向星展銀行(香港)有限公司(「銀行」)遞交宏利信用卡申請表(「申請表格」)並於申請日期後一個月內交回所有須附文件並成功申請為宏利信用卡(「新卡」)的主要持卡人。
  2. 迎新優惠之獲贈只適用於申請人於新卡之批核過程內沒有申請或並不持有,及在新卡的申請日期前12個月內未曾持有及/或取消任何由銀行發出的宏利萬事達白金卡、宏利VISA白金卡、宏利VISA卡(附設宏康保)、宏利VISA金卡(附設宏康保)、宏利萬事達卡(附設宏康保)、宏利萬事達金卡(附設宏康保)、宏利萬事達白金卡(附設宏康保)。
  3. 如你向銀行遞交多份申請表格並成功申請多於一張新卡,就所有在迎新優惠限期前遞交的申請而言,你將只能獲贈一份迎新優惠。
  4. 你必須於發出新卡之日期後2個月內(「簽賬期」)累積零售簽賬及/或現金透支(「合資格簽賬」,定義見下述第5條條文)滿HK$4,800或以上(「簽賬要求」),方可獲贈「HK$200百佳禮券」(「迎新優惠」)。
  5. 合資格簽賬」為已誌賬之零售簽賬交易及現金透支交易(以信用卡免息分期貸款方式進行之合資格簽賬,只有已誌賬之每月供款方被計算在內)。為免產生疑問,以下類別之交易將不屬於合資格簽賬:現金透支之手續費/行政費、籌碼兌換、外幣兌換、財務費用、沖正簽賬、逾期費用、信用卡年費、「迅用錢」、「結餘轉戶」、「現金轉戶」、「輕鬆分期付款」計劃、於香港以外的銷售點 (就網上交易而言,指商戶的登記所在地) 所進行的港幣交易、繳付稅項、透過「星展iBanking網上理財」、銀通櫃員機之「繳費易」服務、24小時客戶服務熱線或其他不時由銀行提供之繳費方法繳付的任何繳費賬項、已被取消之簽賬、正在進行索償、退貨及/或退款等之簽賬或銀行不時決定之任何其他類別之簽賬。
  6. 在計算是否達到簽賬要求時,將根據在迎新優惠限期前成功申請的每張新卡所進行的合資格簽賬交易獨立計算。即使你成功申請多於一張新卡,以不同的新卡進行的合資格簽賬交易也不得合併計算入簽賬要求內。經新卡的任何附屬卡進行任何合資格簽賬交易的金額將與新卡的主卡的合資格簽賬金額合併計入簽賬要求內。
  7. 迎新優惠不可轉讓或兌換現金/信用額/其他禮品。
  8. 迎新禮品只適用新卡發出日期至給予迎新優惠期間,新卡戶口信用狀況良好、仍然有效及無欠繳的客戶(由本行全權決定)。銀行可全權酌情決定客戶是否合資格獲得迎新優惠。
  9. 如你在簽賬期內符合簽賬要求,迎新優惠將於達到簽賬要求後之4星期內郵寄給你。
  10. 迎新優惠數量有限,送完即止。如迎新優惠換罄,銀行有權以其他優惠代替。
  11. 銀行並非迎新優惠之供應商,如對迎新優惠的供應情況、質素或宣傳單張內任何上述資料的準確性有任何查詢、申索或投訴,應直接向有關供應商提出。銀行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12. 客戶必須保存每項合資格簽賬交易的簽賬存根正本。如客戶與銀行對是否合資格獲得迎新禮品有爭議,銀行保留權利要求客戶提交合資格簽賬交易的簽賬存根正本作核實。如銀行的紀錄與客戶的簽賬存根不符,銀行的紀錄及決定將為不可推翻的最終定論。
  13. 客戶必須不涉及任何濫用/違規,方可獲得迎新優惠,否則銀行將從客戶的戶口扣除迎新優惠的等值金額而無須另行通知,及/或採取行動以追討任何未償付金額。
  14. 銀行可修訂本條款及細則及/或更改或終止迎新優惠。銀行的決定為最終定論。
  15. 如中英文版本有不一致之處,概以英文版本為準。